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20-10-28 点击数: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19〕2 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促
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全省人才培养质量,增
强创新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经省政府同意,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规划引导,构建教育和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一)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
结合全省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对外开放新高地、乡村振兴、海洋强省、军民
融合等重大战略,将产教融合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布局、城
乡布局、产业布局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同步推进产教融合发展政策制定、要
素支持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产教融合与产业集聚发展、园区建设等同谋划、同
推进、同落实,与转型升级和动能转换相适应,与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
建设布局相衔接。在职教园区、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学校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阶段,将产教融合发展的内容作为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省发
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等部门和各市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布局

健全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的学校和专业分布,引导职业教育资源逐

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实现职业教育差别化、错位化、特色化发展。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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