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20-10-28 点击数:

济南、青岛、烟台三个产业核心区的引领作用,打造区域性产教融合发展中心,
辐射带动周边城市产教融合发展。立足胶东半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制造业职业教
育资源丰富优势,将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潍坊、滨州等市打造成全国重要
的高端智能制造产教融合高地。发挥全省海洋科技人才和海洋产业全国领先的优
势,在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市建设蓝色经济产教融合先行区。整合军地教
育资源,在青岛市创建国内首个军民融合型海军新装备保障人才培训基地。推动 87
职业教育均衡布局,引导枣庄、临沂、菏泽等鲁西南地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职
业院校深度合作,加快乡土人才培育,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助力乡村振兴和脱
贫攻坚。(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及有关市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国际交流合作长效机制
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开放,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引进海外高
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开发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优质课程,
推进职业技能评估标准和资格认证与国际接轨,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
目。支持职业学校配合企业“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办学研发
机构,支持“走出去”的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建立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
养适合企业“走出去”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鼓励企业与国际名校、国内外研发
机构合作设立高端服务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
加快破除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以省为单位积
极创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在产教融合、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人才培
养、“双师型”队伍、办学制度、保障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
创造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建设职业教育制度创新高地。支持青岛、
潍坊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为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探索新路径、提
供新样板。(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和有
关市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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