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

作者: 时间:2020-10-28 点击数:

二、以深化产教融合为方向,建立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的协同机制
(一)推动学科专业与“十强”产业精准对接
健全产业结构调整与专业设置变革的驱动和调控机制,鼓励支持学校充分发
挥自身优势,推进专业设置、教学内容与产业发展、职业标准紧密对接,到 2022
年培育和打造 100 个左右对接“十强”产业的专业集群。建设一批紧密对接“十
强”产业的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新增研究生招收计划向符合全省产业转型升级 88
方向、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积极推行校企协同育人的高等学校和学科倾斜。到
2022 年面向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培养万名优秀工程师、农林人才、医
护人才、金融人才、文化创意人才等高素质人才和十万名“齐鲁工匠”后备人才。
(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
责)
(二)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计划,围绕“十强”产业发展需要,支持省内本科
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与“十强”产业骨干企业深度合作,整合互补性资源,
共建产教园区、科教创新区、研发基地、企业技术中心平台、产业技术研究院、
产业技术实验室、成果转化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等,
打造一批创新综合体,促进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创新。政府资助的应用型工程技
术项目,原则上应有行业企业参与并制定成果转化方案。引导高等学校将企业生
产一线实际需求作为工程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合作申
报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
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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