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21 点击数: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山东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2号)精神,现就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和多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加快培育一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基于我省“政策引导、制度保障、平台支撑、四级推进”的现代学徒制制度框架,围绕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开设的相关专业,全面推进“校企一体、工学交替、双师育徒、岗位成才”的山东特色现代学徒制。国家级、省级试点项目都要形成制度健全、经验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案例,到2020年建成具有200个以上典型案例的案例库。到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通过实施现代学徒制等手段,培育10万名左右“齐鲁工匠后备人才”,为建设知识性、技能型、创新性劳动者大军作出新贡献。

三、主要任务

各市、各职业院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22号)精神,深刻把握现代学徒制的内涵和特征,在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中,落实好以下主要任务:

[1] [2] [3] 下一页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30896号